2017年,我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,强化措施,严格执法,落实责任,全面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有序开展。截至2017年12月31日,市区优良天数291天,同比增加16天,PM2.5浓度均值每立方米35微克,同比下降12.5%。去年全年,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和好于Ⅲ类比例为89.5%。
维护“天蓝”,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。以打造京津冀最优空气质量为目标,坚持标本兼治,全面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。印发实施“1+18”方案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,并通过多种形式,把压力传导到各县(市、区)和乡镇。深入推进“减煤、治企、抑尘、控车、增绿”五大攻坚战,持续推进夏季达标计划和秋冬季攻坚行动,累计淘汰生活燃煤小锅炉626 台,停产整治露天矿山410家,治理“散乱污”企业404家,钢铁、水泥等重点行业全部安装了脱硫、脱硝和除尘设施,燃煤发电机组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。累计清理治霾措施不力问题2310 件,通过立行立改、限期整改,取得较好成效,各项措施落实力度明显增强。
保证“水清”,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。在严格落实“河长制”和《承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的同时,制定《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》《承德潮河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》等系列规划,分区分级防治、分步分类实施水污染防治。大力推进治理工程,启动实施61 个重点治理项目,去年5 月底完成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。强化面源污染治理,排查出断面周边68件污染问题,全部移交辖区政府限期治理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,整治问题11项。对全市42个生态补偿监测断面严格监督考核,对水质退化的县(市、区)扣缴生态补偿金。
实现“土净”,加强土壤污染防治。严格落实国家“土十条”、省“土五十条”等相关政策措施,全力维护区域土壤环境安全。印发实施《承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,全面启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。按照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要求,完成了全市1842个详查点位核定工作,划定详查单元396个,涉及企业727家,为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打下坚实基础。深入开展“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雷霆行动”“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”和“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”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,累计排查涉危单位442家,限期整改231家,全市危险废物管控能力得到切实加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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